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出国(境)学习交流管理规定(试行)
征求意见稿公示
为了加强学生出国(境)学习交流的科学有效管理,更好地引导学生出国(境)学习交流活动的有序进行,我们征求相关部门、各学院以及专家意见后,拟写了《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出国(境)学习交流管理规定(试行)》。现将该规定的征求意见稿进行校内公示(公示期2025年5月21日周三至2025年27日周二),如有建议意见,请书面向国际合作交流处国际交流科反映,届时请注明本人真实姓名、单位以及电话,以便沟通交流。
联系人:李老师;联系电话:85866716;电子邮箱:liwei95@njupt.edu.cn,
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出国(境)学习交流管理规定(试行)见附件。
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出国(境)学习交流管理规定(试行).docx
国际合作交流处
2025年5月21日